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示拟命名2021年(第二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和《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闽煤安监监察〔2020〕24号)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现有3处煤矿(名单见附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并按规定上报了隐患整改情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 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附件 拟命名2021年第二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联系人:黄起豹;
联系电话:0891-88600209、87600180(带传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1号楼403室;
邮编:350001。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拟命名2021年第二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
序号 | 煤矿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 |
|
2 | 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 |
|
3 | 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含春煤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