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我局对合阳县秦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作出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决定(陕煤安监二罚〔2021〕24001号)。合阳县秦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停产整顿,合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第四条之规定,履行了验收程序,验收结果合格。经我局研究,同意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恢复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