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号,辽东监察分局召开辖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传达《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通知》和辽宁煤监局一季度执法分析会议精神。
会上,分局通报了一季度监察执法情况,分析了执法当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辖区煤矿汇报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排查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就自身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就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及监察执法明确了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法。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事故矿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注重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超前治理。定期对辖区煤矿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并发布预警信息,煤矿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扎实推进隐患超前治理,打好“三年行动”攻坚战。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加大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听取矿长、总工程师工作汇报,将责任落实到人,对有关责任人要既处罚又惩戒,努力破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