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法规相继施行,大理监察分局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推进新法规宣贯,掀起学法新热潮,积极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
注重内部交流学习。新法规出台后,大理监察分局抢先抓早,及时筹备新法规内部大讲堂,分别安排监察员、邀请法律顾问上台开展专题讲座,授课人梳理出相关法规的新变化、新要求,逐条进行解读,带动全体监察员先学、先懂、先会。同时,号召全体监察员结合监察工作实际,就行刑衔接、条款适用、证据收集等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做到融会贯通,深入掌握法律释义。
注重外部督促引导。大理监察分局坚持在监察执法中“推”、在服务指导中“讲”,并印发了开展新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一是要求开展全员培训抓学习,把新法规学习纳入煤矿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范围、作为复工复产的必要条件;二是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抓学习,煤矿投资人、“五职矿长”等关键人必须提前学,逐段逐句学,并认真参加省局组织的新法规宣贯会;三是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学习,要求煤矿结合本矿实际,逐项对照,开展自检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抓整改、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