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和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龙岩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转移路线明细,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由于龙岩市地处山区,全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经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列入各级本年度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92个,分布7个县(市、区)。
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方案》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防治工作措施,把防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乡(镇)、村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要掌握地质灾害底数,强化精准指导;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通过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各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做好村居、尾矿库(坝)区、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及建筑边坡、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查明后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管理。对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通讯员 吕洪荣)